圖錄號: 739
估價RMB: 80,000-120,000
成交價RMB: 149,500(含傭金)
梁啟超(1873~1929)致梁啟勛有關(guān)段祺瑞的家書
信箋 一通三頁
約1921年作
識文:賣字議可即作罷。此間老段發(fā)起,即席得十萬以上,究竟軍閥闊也!叔華印刷局公事已到否?同時得兩事,可稱意外之獲,雖未必能久,亦慰情聊勝矣。一昨曾在此之叔華言,若交通有所得,請其分出若干畀玉衡及廷燦。因此三人生計同為我所應(yīng)負(fù)之責(zé)任,我不便以三人之名分頭覓事,隨便用一人名耳。計印局、交部兩處所得應(yīng)在四百以上,則分出百元,衡、燦各半,最為平允。若將來有變動,則停止可耳。此意請告三妹夫婦。敬復(fù)仲弟。超,七日。岱杉復(fù)書于房事一字不提,聽之可耳。
著錄:1. 《梁啟超家書南長街54號梁氏函札》,湯志鈞、湯仁澤編譯,中國人民大學(xué)出版社,2016年。
2. 《梁啟超家書校注本》P154,梁啟超著,漓江出版社,2017年。
3. 《我的兄長梁啟超》P251,梁啟勛、吳其昌著,黃山書社,2019年。
說明:梁啟勛上款。
此為梁啟超晚年論為松坡圖書館鬻字籌款的家書,直接談到與段祺瑞往來,并涉及張弧(岱杉)、李叔華(三妹夫)、梁廷燦(侄)、趙玉衡(表親)等。
在信中,梁啟超談到因段祺瑞“即席得十萬以上”,而將“賣字議可即作罷”;同時談到為三妹夫一次性謀得“印局、交部兩處”職務(wù),得以接濟(jì)親屬“玉衡及廷燦”。
入民國后,梁啟超曾試圖藉助軍閥來實(shí)現(xiàn)自己的政治抱負(fù),一度與段祺瑞結(jié)成政治上的盟友,過從極密。1917年,梁氏受總統(tǒng)黎元洪之托出面斡旋了后者與段祺瑞的“府院之爭”。此后張勛復(fù)辟,梁又與段組織“討逆軍總司令部”討伐張勛,再造共和。段祺瑞內(nèi)閣上臺后,委梁以財政總長之職。信中梁啟超稱段祺瑞為“老段”,可見二人私交之篤。
所及賣字議,指梁啟超為松坡圖書館賣字籌款事。1916年,梁氏在上海發(fā)起為紀(jì)念蔡鍔等護(hù)國死難烈士成立松坡圖書館倡議,之后又上書黎元洪請北洋政府撥出北海快雪堂作為館址。此議雖經(jīng)當(dāng)局批復(fù)同意,但由于添置圖書與維持運(yùn)作的經(jīng)費(fèi)短絀,梁遂于1917年2月17日在《晨鐘》報上刊登《為捐助松坡圖書館鬻字例》,擬以寫字義賣籌措經(jīng)費(fèi)。事實(shí)上,梁啟超為維持松坡圖書館,鬻字之舉持續(xù)到了1928年。檢《飲冰室合集》,1925年4月1日,梁再次在《晨報》刊登《為松坡圖書館鬻字改定潤格》,此后家書中又有“晚上還替松坡圖書館賣字”(1926年致梁思順)、“松館鬻字”(1927年致梁啟勛)。
岱杉,指張弧(1875~1938),浙江杭州人。清末舉人,曾任代理福建布政使、長蘆鹽運(yùn)使。辛亥革命后擔(dān)任財政次長、鹽務(wù)署署長。
使用梁啟超定制箋書就。
LIANG QICHAOAUTOGRAPH LETTER SIGNED TO LIANG QIXUN ABOUT DUAN QIRUI
Three pages
Dated circa 1921
Literature: 1. Archives of Liang's Family at No. 54 Nanchang Street, China Renmin University Press, 2016
2. Correspondences of Liang Qichao's Family Letters with Annotations, p. 154, Lijiang Publishing House, 2017
3. My Elder Brother Liang Qichao, p. 251, Huangshan Press, 2019
Note: Dedicated to Liang Qixun.
25.5×18.5cm×3
RMB: 80,000-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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