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715
估價RMB: 50,00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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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宓(1894~1978)致許伯建論八十壽辰及抄校《吳宓詩集續編》的信札
信箋 一通一頁(附實寄封)
1973年8月2日作
識文:伯建兄:尊嫂二次跌倒受傷,已過三個月,近完全平復否?為念。兄三、五月底賜函及五月三十日由令愛女安華帶來之函,指示宓詩集續稿應當改正各點,宓皆極佩,定當遵循。陰歷七月二十日(陽歷八月十八),為宓八十歲生日。諸親友多擬為宓祝壽者。密雖感激,然以種種理由,不敢舉行祝壽之典禮,敬謹辭謝。并今決定辦法如下:(一)前定陽歷九月十六日在北碚縉云餐廳之午宴(大會親友)今宣告取消。(二)諸親友祈勿贈送禮物。今預先璧謝。惟自作詩、詞、畫(不要請人代作)寄宓者,則感激拜領。(三)謹定于九月三十日(星期日)、十月一日、二日國慶節,此三日連續三日放假,故宓謹在北碚西師本室候教。故盼近在江津、白沙之親友,遠在西安之弟妹,(如方便)能在此三日中光臨(不敢云“祝壽”,倘公開“宣傳”,即宓鄰舍亦將由伊之政治觀點,施加譴責,而來禍患),但可盡情談敘(宓在校內招待,食宿甚便,況只三五人(至多)耶!)——伯建兄若來臨則可詳說,細釋對宓詩稿之指示,固宓所急盼也。(四)承兄為宓鈔寫詩集續編一紙三份,宓極感謝。但現時天候暑熱,即請停止鈔寫。并請將詩稿續集及附屬文件(共一大包)交由令愛安華帶到西師宓舍(文化村一舍,三樓317室)付宓親收——宓擬從容再細加檢閱修正;而待國慶節兄來宓舍談敘時仍交兄帶回續鈔。以后亦不必加苦急趕。即使1973癸丑年內鈔寫不完,而須在1974年甲寅年中鈔完,仍不失賢兄以此冊為宓八十歲生日獻壽禮品之本意也。專上,敬請暑安。弟宓上,1973年八月二日上午。
著錄:《吳宓日記續編(第十冊)1972~1974》P446-447,489-490,吳宓著,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6年。
說明:許伯建上款。
吳宓此信作于1973年8月2日,圍繞吳宓八十壽辰及抄校《吳宓詩集續編》而作,著錄于吳宓日記。
在信中,吳宓詳述賀壽之辦法,將原定“在北碚縉云餐廳之午宴(大會親友)”,改為十月一日前后“在北碚西師本室候教”,請眾人“勿贈送禮物”,但“自作詩、詞、畫”除外。對于許伯建擬以抄完“詩集續編一紙三份”作為“宓八十歲生日獻壽禮品”,則建議其從容抄寫,“不必加苦急趕”。因吳宓預備“再細加檢閱修正”,請許將稿子暫時歸還。
《吳宓日記續編》1973年8月2日記有“上午,作函致許伯建,請國慶節來祝宓壽,先送宓詩續集全稿來。抄編詩稿”,所及即為本函。經許安華傳遞信息,許、吳二人終在國慶節前9月28日會面。《日記續編》載有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五“讀許伯建1973年來函。建到后,談鷹公舊事。11時,宓陪導建至六舍北門門啟內,訪葉麐于其家(建隨處皆不斷吸紙煙,味濃)。談至12:30,乃如約由建扶引宓至幼兒園內宿舍紅磚巷之末端蔣明忠家午宴……下午1:30建扶引宓歸至宓舍。談至3時,建別去。(回石橋鋪家)宓臥息”。
吳宓1950年后長期在西南師范學院任教,但其晚景不佳,在70年代初屢受苦難。1971年后目力幾無的情況下得以回校,但政治形勢于他仍極為不利,這也是吳宓取消八十壽宴,更不敢言“祝壽”的原因。信中有“倘公開‘宣傳',即宓鄰舍亦將由伊之政治觀點,施加譴責,而來禍患”之語。
WU MIAUTOGRAPH LETTER SIGNED TO XU BOJIAN ABOUT HIS 80TH BIRTHDAY AND SEQUEL TO WU MI'S POEMS
One page
Dated August 2, 1973
Literature: Sequel to Wu Mi's Diary 1972-1974, vol. 10, pp. 446-447 & 489-490, SJPC, 2006
Note: Dedicated to Xu Bojian.
21×19cm
RMB: 50,00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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