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1189
估價RMB: 60,000-80,000
成交價RMB: 207,000(含傭金)
吳?宓(1894~1978)?致許伯建論詩詞酬唱及校閱《拜倫詩選》的信札
信箋?一通一頁
1957年10月4日作
著錄: 《吳宓日記續編(第三冊)1957~1958》P185-187、190-192,吳宓著,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6年。
參閱:《第一屆吳宓學術討論會論文選集》P123、124,李賦寧、孫天義、蔡恒編,陜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
說明:許伯建上款。
此為吳宓1957年論聚會、詩詞酬唱及校閱《拜倫詩選》的信札,談到詩友高夢蘭、潘伯鷹(鳧公)和弟子周可風,可管窺吳氏在新中國生活情狀之一斑。著錄于吳宓日記。
吳宓的手跡在市場上較為少見。
在信中,吳宓告知許伯建,因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學習、校閱周可風《拜倫詩譯集》事,將原定聚會時間“順延一星期”,并隨信附上詩作,請許氏和潘伯鷹審定。吳宓對于不得不改期提出的原因和益處各有三,安排細致縝密,可見其思慮甚是周詳。
信件內容與吳宓日記所載悉數相合。如致信高君蘭、許伯建推遲聚會事,信中“十月三日晨致高夢蘭君一函,言宓不克入城,城中聚宴之約,請順延一星期,十月十三日必來(上午十時,在高君齋會晤)”,同日記10月3日所錄“晨函高夢蘭,入城宴敘之約,改遲一星期”,10月4日“晨函建,告入城改期”及10月13日 “鳳乃導宓至民革高夢蘭室中”,“已而高君歸,以扇求宓書寫,而繼建亦至”和“今日民革詩社之高夢蘭……許伯建……合宴宓于此。肴饌頗豐”完全相符。
至于校閱《拜倫詩選》事,日記中1957年10月2日記錄有“終日校閱風譯《拜倫詩選》,并為改定,苦思細究,用力甚多……甚倦,幾于病也”,10月3日“又函風,邀其星期日來此,俾得細商定《拜倫詩選》稿”,10月4日“飯后,續校風譯稿,完”,以及10月6日“上午為風稿作批注…約10:00周可風如約至……示以圖片,遂共商討宓校改風稿各篇”對照后,盡皆吻合。
據信可知,吳宓當時每周六參加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學習。日記中相應有10月6日“2:30至5:30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學習,記錄粘存”和10月12日“2:30至6:00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史系全系學習會,前半記錄粘存。休息時,宓請假退出,攜開桂至北碚車站,乘5:10公共汽車入城”的記載,可見為了與詩友聚會,吳宓在學習會半程即請假退出。
信末所及“附上一詩,祈政,并便中附寄鳧公閱之”,乃托許伯建捎詩作予潘伯鷹。許、潘早在抗戰時期便在重慶結識,結成“飲河詩社”,過從極密。
周可風為武漢大學外文系畢業,1947至1949年間在巴縣女中任英語教員,解放后任重慶市人事局科長,熱心英文翻譯事業。早在1957年便開始頻頻拜訪在西南師范的吳宓,討論拜倫詩翻譯事宜。高夢蘭(1895~1966),四川大全人,時任民革重慶市委秘書,曾在1950年和許伯建、何魯等組成重慶民革詩社。
WU MI AUTOGRAPH LETTER SIGNED TO XU BOJIAN ABOUT POETRY AND REVIEWING SELECTED POEMS OF BYRON
One page
Dated October 4, 1957
Literature: Supplement of Wu Mi's Diary 1957-1958, vol. 3, pp. 185-187 & 190-192, SDXJ, 2006
Note: Dedicated to Xu Bojian.
25.5×6.5cm
RMB: 60,000-80,000
作者簡介:吳宓(1894~1978),字雨僧、玉衡,筆名余生,陜西涇陽人,著名西洋文學家、國學大師、詩人。1941年當選教育部部聘教授。清華大學國學院創辦人之一,學貫中西,融通古今,被稱為中國比較文學之父。與陳寅恪、湯用彤并稱“哈佛三杰”。著作有《吳宓詩集》《文學與人生》《吳宓日記》等。
上款簡介:許伯建(1913~1997),名廷植,字伯建,更字百建,別署蟲覃堪、補茅主人,重慶巴縣人。工詩文書法、說文訓詁、金石考據。在重慶與章士釗、沈尹默、喬大壯、潘伯鷹成立“飲河詩社”,與伯鷹訂交,成為莫逆。生前為中國書協會員、重慶書協副主席、詩詞學會會長、文史研究館館員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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