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715
估價RMB: 12,000-20,000
成交價RMB: 13,800(含傭金)
吳作人(1908~1997)?致呂斯百有關藝術教學及惲壽平畫冊的信札
信箋?一通二頁(帶信封一枚)
識文:斯百吾兄:來函拜悉。教學的范圍如此廣闊,殊可敬佩。此間文金揚新編《人體解剖》一書,原聞在印刷,不知刻已發行否?此書主要為金揚近年來在解剖學教學講義基礎上寫成。在藝術教學上,技法理論亦屬必修,唯“色彩學”究起如何作用,也很難說。關于惲南田畫冊問題,據說:“未見原件,不敢隨便說。如系真跡,完整,一二百元當不算太貴,總之舊玩無定價,決于供求緩急間耳。”淑芳近有恙,故無何創作。并致候近好!作人,三、廿九。
說明:呂斯百上款。
此為吳作人論藝術教學及惲壽平畫冊的信札,談到蕭淑芳、“文金揚新編《人體解剖》”等,約作于1950年代。所及《人體解剖》即文金揚編著《藝用人體解剖學》,1956年由朝花美術出版社初版。
寫信時,吳作人在北京中央美術學院院長任上,呂斯百則為蘭州西北師范學院新成立的藝術系系主任。據呂的學生、西北師大教授、油畫家陡劍岷回憶,呂自1950年赴任,至1957年調回南京師大,期間為西北師大藝術系嘔心瀝血,在師資、教學、教具等事務上均親力親為。陡劍岷《紀念呂斯百》記述:“在極其艱苦的條件下,呂先生著手創建藝術系(包括美術、音樂兩個專業)。……呂先生身為藝術系系主任,要兼顧音、美兩個專業的建設與教學。他親自到南方和京、津聘請許多音、美教師來系任教,使西北師范學院藝術系的師資力量,居西北先列。”信中吳作人所言“教學的范圍如此廣闊,殊可敬佩”當即指此。
信箋、信封上“國立北平藝術專科”字樣均被改為“中央美術學院”。1950年,國立北平藝術專科學校和華北大學三部美術系合并成立中央美術學院。
WU ZUOREN AUTOGRAPH LETTER SIGNED TO LV SIBAI ABOUT ART TEACHING AND YU SHOUPING'S PAINTING ALBUM
Two pages
Note: Dedicated to Lv Sibai.
28×20cm×2
RMB: 12,000-20,000
作者簡介:吳作人(1908~1997),字之壽,安徽涇縣人,生于江蘇蘇州。1928年入南京中央大學藝術系,從徐悲鴻學畫。1985年獲“法國文學藝術最高勛章”,1988年獲“比利時王冠級榮譽勛章”。曾任西泠印社顧問、中央美術學院院長、名譽院長,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美協主席等職。
上款簡介:呂斯百(1905~1973),江蘇江陰人,畫家、美術教育家,原南京中央大學藝術系主任、江蘇美協副主席。徐悲鴻弟子。曾入學南京中央大學、法國里昂美術專科學校,回國后執教于中央大學、蘇州美專。建國后為蘭州西北師范學院、南京師范學院教授,九三學社中央委員,全國政協委員。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