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675
估價RMB: 30,000-50,000
成交價RMB: 57,500(含傭金)
李鴻章(1823~1901)?致薛福辰有關慈禧及直隸賑務的信札二通
信箋?二通三頁
約1882年作
識文:1. 撫屏世仁弟大人閣下:昨奉廿九日手書,敬悉履候多福為慰。六月補多泄少,一方不見信用,迨凌初平進補,已來不及,近聞又有轉機,中官薦奉天徐延祚用建中湯,少愈,恐阿芙蓉之力為多。此藥究能保全否?名醫當洞見垣一方也。醫不由內進必不用,慈圣豈亦忘前功耶?電案尚未詳到,過優必被部駁,容俟酌辦。兄初五抵省,晴?,甚盼祥異。復頌臺祺。不一一。鴻章頓首,冬月十一日。
2. 撫屏世仁弟大人閣下:昨奉前月廿六日手書,具聆壹是。鳳河工程,京兆擬明春以工代撫,南紳嚴資屏愿出資助辦。尊意由敝處飭派苕人總理,京兆來函,亦有是說。惟苕人另有文、大、霸、保一帶賑務,恐不能至工督率。楊村姚倅面稱嚴紳愿承辦北運堤工,不欲兼辦鳳河,須切實詢商嚴紳是否認辦;又須切實詢商京兆是否有款助工。二具見督辦認真。叔耘函已轉交。王季樵年底過通回京,聞明春始能到館一次,尚望面與約定為幸。匆泐。復頌臺祺。不具。世愚兄制李鴻章頓首。
說明:薛福辰上款。
此為李鴻章論奕譞病況及直隸賑務的信札二通,涉及慈禧(慈圣)、薛福成(叔耘)、王錫蕃(季樵)、凌紱曾(初平)、徐延祚、金福曾(苕人)、嚴作霖等。
冬月十一日信所及電案、凌初平、阿芙蓉、奕譞病狀均與薛福辰受賜福字信相合,可知作于1882年冬月十一日。信件圍繞慈禧、奕譞延醫診治而作,談到“醫不由內進必不用”。所及電案,當與電報線鋪設等事相關。對于奕譞此次病況轉好,李疑慮與奕譞病中使用鴉片(阿芙蓉)有關,而“慈圣豈亦忘前功耶?”當指慈禧干預醇親王施醫用藥事。值得一提的是,《十葉野聞》《清宮遺聞》《國聞備乘》《翁同龢日記》等史料都傾向于認為奕譞的病死與慈禧直接干預有關。
另一信圍繞直隸賑災及河道工程而作,談及直隸文安、大城、霸州、保定等地水患,并擬以工代賑辦理鳳河工程,與冬月十三日信內容相合,且均作于李鴻章因母親去世守制期間,可知亦作于1882年。金福曾,字苕人,浙江秀水(今嘉興)人。嚴作霖,字佑之,江蘇丹徒(今鎮江)人。清末興起的近代義賑,是中國救荒史上的重要一環。其主辦者大多為江浙人士。絕大多數義賑組織均設立在江南地區。
此外,奕譞因用名醫徐延祚的建中湯而“又有轉機”事,亦見諸《翁同龢日記》,可見奕譞此病纏綿頗久。檢《翁同龢日記》,光緒十三年(1887)十一月初二日載:“醇邸略愈,音漸清,食稍多?!蛉丈细嬗嘣疲?徐延祚不知何許人,服其方手微能動,小建中湯,加洋人所賣魚油。'”
凌紱曾,字初平、別駕,浙江吳興(今湖州)人。徐延祚,字齡臣,奉天錦縣(今遼寧錦州)人。凌、徐均為清末名醫,光緒十三年(1887)被李鴻章先后推薦給醇親王診疾。
LI HONGZHANG AUTOGRAPH LETTERS SIGNED TO XUE FUCHEN ABOUT EMPRESS DOWAGER CIXI AND THE DISASTER RELIEF IN ZHILI
Three pages
Dated circa 1882
Note: Dedicated to Xue Fuchen.
24×12.5cm×3
RMB: 30,000-50,000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