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239
估價RMB: 1,500,000-2,000,000
成交價RMB: 2,070,000(含傭金)
王原祁(1642~1715)?為王澍作?溪山林舍圖
水墨紙本?立軸
1713年作
款識:癸巳夏日,仿大癡筆意,時復在雙藤書屋作,王原祁。
鈐印:王原祁印(白)?麓臺(朱)?蒼潤(朱)?西廬后人(白)
題跋:康熙癸巳春,余在史館,四月麓臺先生有搃領萬壽館之命,屢往游焉,及圖成,余遂移寓雙藤書屋,今日緬想一時之盛,殆如隔世,展玩斯圖,再四未己。瑯琊王澍書后。鈐印:王澍印(白)?恭壽(朱)
簽條:王原祁仿大癡筆意圖。
說明:王澍題跋,言及直接得此畫于王原祁。
本幅王原祁《溪山林舍圖》,是王原祁為著名金石書法家王澍所繪,作于康熙五十二(1713)年夏,王原祁時年72歲,正值其奉旨參與繪制《萬壽盛典圖》后幾月,也是功成名就后的去世前兩年。全畫充滿最晚年的老辣風格。
就在作此畫前一年,康熙五十一年(1712)四月,王原祁被擢升為戶部左侍郎,時同官皆陸續奉差,以一身綜理部務,時常主持一些水利運輸工程。
康熙五十二年春,王澍在史館任職,此時因宋駿業去世,王原祁受命主持繪制《萬壽盛典圖》,在京城設館邸,仍延請冷枚等人來創作,王澍時常去王原祁府邸作客。
雙藤書屋是王原祁在京城寓所,至康熙五十六年(1717)一月,《萬壽盛典圖》完成,王澍遂即移居至王原祁的雙藤書屋中,可見二人關系匪淺,本拍品是清初書壇與畫壇,兩位代表人物往來最直接的證據。
王原祁在款識中自言“仿大癡筆意”,其實多是自家筆法。在晚年的盛寵之下,他的筆端流露出的煙云揮灑更加疏朗大氣,蒼厚見骨,對筆墨內在韻致的追求,甚至走向了一種抽象。全圖以塊石累積作大山,筆墨交融,自淡及濃,由疏而密,關鍵處以焦墨提醒。
WANG YUANQI LANDSCAPE
Ink on paper, hanging scroll
Dated 1713
Note: Inscribed by Wang Shu.
Provenance: Acquired from Wang Yuanqi.
73×32cm
RMB: 1,500,000-2,000,000
作者簡介:王原祁(1642~1715),字茂京,號麓臺、石師道人,江蘇太倉人。王時敏孫。康熙九年進士,官至戶部侍郎,人稱王司農。以畫供奉內廷。擅畫山水,繼承家法,學元四家,以黃公望為宗,承董其昌及王時敏之學。山水面目格局影響后世,弟子頗多,形成婁東派,與王時敏、王鑒、王翚合稱“四王”,加上吳歷、惲壽平又稱“清六家”。
跋者簡介:王澍(1668~1743),字若林,號虛舟,亦自署二泉寓居、恭壽老人,良常山館主人,別號竹云,江蘇金壇人。康熙五十年進士。精鑒古,尤工書法,法歐陽詢,亦工篆書,稱一時好手。著有《古今法帖考》、《淳化閣法帖考證》等書。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