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1498
估價RMB: 80,000-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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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鼎(1595~1670) 古道照人帖
紙本?冊頁(八頁)
識文:治不侫,往寓貴鄉,一奉芝宇,即悉老父母仁心為質,古道照人。每與喬圣老品隲珂里名賢,未嘗不共相推服,迄今猶依依襟帶間也。頃見西昌榮借深相慶幸,蓋邑當雕瘵之際,更值苛激之余,得慈惠明潔如老父母,噢咻而生全之,童叟欣望來蘇,正有同情,況治素叨蘭紉,竊鄰樾口,手額又倍尋常矣。日者駕度章門,式廬為寵,一段沖懷雅念,令人感荷,遂不禁蒭蕘之傾陳,覺娓娓其弗盡者,極思歸里。躬圖燕賀。會郡伯新蒞,撫軍遙臨,知公務方殷,愿以異日先馳介使,薄將微私,統祈鑒涵。□老父母真心善政,初下車已膾炙人口,治言雖微,逢人說項,亦自鳴其懿好,未足以益高深耳。敝年侄蕭孟昉亦人士中錚錚,惟留意地方利弊,尚可偹顧問也,何如何如。外聞貴治候倉已卜地矣。經始伊邇,糧道公祖前晤言及,似不能緩,有此中工匠為治顧素用,既試之敝邑吉水而効者,認狀附呈,口口為印批,以責其成乎。口口不一,治名正具,沖。
鈐印:元鼎(朱)
說明:根據信札中所云“敝邑吉水”和信上“元鼎”朱文印,可知作者為明末清初江西吉水李元鼎。該拍品為李元鼎致其家鄉某官員信札。內容分為兩個方面,一為舉薦年侄蕭孟昉,蕭熟悉地方事務,可擔任顧問。蕭蕭孟昉為清順治間泰和人。二為向該官員推薦建造糧倉的工匠。
LI YUANDING LETTER
Ink on paper, album (eight pages)
21.5×11.5cm×8
RMB: 80,000—100,000
作者簡介:李元鼎(1595~1670),字梅公,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天啟二年(1622年)進士,授行人,遷吏部稽勛清吏司主事,調文選,歷升光祿寺少卿。入清,順治二年授太仆卿,遷太常,歷官兵部左侍郎,后因事獲罪去職,既而優游林下,以詩文自娛。著有《石園集》、《灌硯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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