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3817
估價RMB: 55,000–70,000
成交價RMB: 74,750(含傭金)
款識:裴石民、石民、七十七歲人(底款)
說明:裴石民為一代紫砂大師,尤其擅長紫砂盆的制作,其所制之器樣式新巧,制工精研,此組花盆均為微型小件,其一為鋪砂四方花盆,紫泥而制,器身滿鋪金黃色桂花砂,四面從盆底至盆口向內收斂,運線精純。另一小盆作三角狀,質地細膩光滑,泥色深紫,器形簡潔,盆底三角皆做折角明足,底部開圓形出水孔。另一圓形高足花盆,紫泥為胎,色澤溫潤,呈紫赭色,卷口外翻,下接三足,底部開三處圓形出水孔,呈品字形排列。又一圓盆,小中見大,盆腹起線,充盈飽滿。此一組四件紫砂花盆,體現石民作品古樸清雅之氣,在造型處理上刪繁就簡,崇尚雅樸而不失秀美,器雖小卻足以登大雅之堂,誠為微型花盆中可玩可賞之佳器。
出版:
《石民冶陶——裴石民紫砂藝術》P143、153,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REPUBLIC OF CHINA PERIOD FOUR PURPLE CLAY MINIATURE FLOWERPOTS MADE BY PEI SHIMIN
Illustrated:
Pei Shimin's Zisha Art, p. 143 & 153, Shanghai Ancient Book Publishing House, 2009
3.8×11.1cm(大圓);2×5.5cm(三角);1.7×2.9cm(小方);3×4.8cm(小圓)
RMB: 55,000–70,000
款識簡介:
裴石民(1892-1977),當代宜興紫砂名師。又名云慶、德銘。宜興宜城人。15歲從姐夫江左臣學習陶器制坯技藝,22歲至宜城利永陶器公司制作紫砂,1955年參加宜興蜀山陶業生產合作社。裴氏善制紫砂茗壺、文房清玩和花果小品。他善于不斷變化款式,創新立異,如水盂一物他就先后設計了金蟾、葫蘆、松段、白果、金龜、田螺等多種仿生造型,形態各異,生動有趣。石民對修復古代紫砂作品具有豐富經驗,對泥色的配置,形制的掌握,有獨到的功力。曾為宜興名士儲南強所藏明代供春“樹癭壺”配蓋,為南京博物院清代圣思“桃杯”配托盤,被譽為紫砂藝品之“二美”。裴氏紫砂技藝,名聞江南,有“陳鳴遠第二”美稱。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