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3806
估價RMB: 30,000–50,000
成交價RMB: 34,500(含傭金)
款識:柏原、翼齋(底款)
鐫刻:山氣日夕佳。
說明:柏原乃盛清名手,此器胎衣油潤,優(yōu)雅大方,壺鈕珠圓玉潤,流嘴曲度自然,出水利落。壺底鐫詩歌款“山氣日夕佳”,出自陶淵明《飲酒》詩,引首鈐“柏原”長方章,左下鈐“翼齋”方印,此種刀章并置的風格,盛于清早之際。翼齋或是盛清時期文人齋號,傳世嘗見有形制相近之梨式壺,由此推斷翼齋或邵柏原齋號,亦或邵柏原為“翼齋”主人所制,此件拍品造工嚴謹,式度豐腴盈滿,窯火得宜,一經(jīng)茶湯潤養(yǎng),則更顯可人,加之曲線優(yōu)美,為實用性極佳的功夫茶器。
EARLY QING DYNASTY A PURPLE CLAY ‘PEAR’ TEAPOT MADE BY SHAO BAIYUAN
7.5×11.3cm
RMB: 30,000–50,000
款識簡介:
柏原,邵柏原,未見史載,嘗見一出土小壺款識為“荊溪邵柏原制”乃知其姓邵,觀其傳器風格,應系清初制器好手。所見傳器形制多變,風格敦古樸厚,所刻款文亦多雅致。
西泠拍賣網(wǎng)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chǎn)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jīng)西泠拍賣網(wǎng)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fā)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wǎng)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wǎng)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wǎng)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jīng)本網(wǎng)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jīng)銷、轉儲、發(fā)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wǎng)站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jīng)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wǎng)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yè)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yè)、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wǎng)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wǎng)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