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4027
估價RMB: 90,000-200,000
成交價RMB: 149,500(含傭金)
說明:本品為清末民初十兩金條,俗稱“大黃魚”,明清時期,黃金是非常珍貴的物品,只有高官顯貴家里才可能有。中國人發現和使用黃金的歷史非常悠久,但中國卻是一個“貧金”國家。在中國古代和近代歷史上長期承擔主要貨幣職能的是金屬白銀。清末民國時期,社會流通的主要是白銀、銀圓、銅錢。民國后來逐漸使用紙鈔。當時國民政府發行的官方貨幣為法幣,以此取代銀本位的銀圓。此時黃金已退出流通舞臺,成為收藏品。解放前,社會上層人士每逢過年都有買“大黃魚”、“小黃魚”壓箱底的習俗。這既是家庭富裕的象征,也是祈求福氣的傳統。所謂“大小黃魚”,是對金條的昵稱。“大黃魚”指十兩一根的金條,本來“大黃魚”是通行的規格,富有家庭通常會存幾根金條作為壓箱底錢。但后來金貴銀賤(民國的法幣是銀本位,最早一元法幣就是按一枚銀圓定價的),普通百姓也紛紛想買黃金,而“大黃魚”顯然太貴買不起。所以金店就鑄造了一兩一根的小金條,俗稱“小黃魚”,抗戰爆發前的貨幣穩定時期,一根“大黃魚”價值一千多元法幣,后來法幣動搖,就超過兩千元法幣,所以一根“大黃魚”能讓一家普通百姓生活十年。那時幾根“大黃魚”就可以買下北京一座很豪華氣派的四合院。
LATE QING DYNASTY AND REPUBLIC OF CHINA A GOLD BAR MADE IN TIANJIN
重:303g
數量:1
RMB: 90,000-200,000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