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1951
估價RMB: 250,000-300,000
成交價RMB: 287,500(含傭金)
南宋建炎二年(1128)福州開元寺刻《毗盧藏》本
1函1冊 皮紙
鑒藏?。荷希ㄖ欤?田修之印(白)
提要:此經為南宋極初期(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福州開元寺所刊《毗盧藏》本,迄今八百七十余年。字體出入歐顏,刻印俱佳,品相完好。由于本經為北宋新譯佛典,故無敦煌等唐寫本。此本未見國內善本目錄著錄,為國內現存最早傳本。據《文物定級標準》,應為國家一級文物。
此經千字文號“槐”,行十七字,半葉六行,一版三十六行,上下單欄,版心中鐫千字文號、經名卷次、版次、刻工名,卷末有“九止尾”字樣,用紙九張??坦っ校虹姴?、陳通、高選、林立、林元、梁吉、陳晶,均見載《漢文佛教大藏經研究》(第204-205頁),為《毗盧藏》刻工;此外陳通曾參與刊刻南宋紹興年間《王文公文集》、《白氏六帖事類集》等,為南宋初期著名刻工。
此經雖無明確刊記,但據《圖書寮漢籍善本書目》附錄《一切經細目》(636、637頁)著錄,此經所在的 “槐”字函:“以上六經建炎二年福州開元禪寺板”,且該經函內前后諸經皆有建炎二年(1128)題記,則此經為建炎二年刊本,當無可疑。時距北宋結束不過兩年,屬南宋極初期之刊本。由于刊刻者均為北宋刊工,故以北宋本視之亦無不可。
此經是以五言偈頌形式,宣揚佛教要諦之經典,內容頗通俗易懂。此卷經文包括“廣說品第二十四”、“善友品第二十五”、“圓寂品第二十六”、“觀察品第二十七”、“罪障品第二十八”、“相應品第二十九”。
據卷首藏印可知,此經為日本著名版本學家森立之(1807-1885)舊藏。另有“田修之印”,與早稻田大學市島春城(1860-1944)舊藏《金石萃編摘錄》所鈐印章相同,當為日本明治后期或大正時期之藏書家。另據《神奈川縣立金澤文庫保管宋版一切經目錄(281頁)著錄,開元寺版該經存卷一、卷二、卷四(亦無鈐?。?,獨缺卷三。由于日藏宋版該經未見其它零本,不排除此經為金澤文庫舊藏之可能。
FA JI YAO SONG JING
Block-printed at Kai Yuan Si in 1128
1 case of 1 album
半框:22.4×11cm
開本:29.4×11cm
RMB: 250,000-300,000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