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157
估價RMB: 600,000-800,000
成交價RMB: 4,772,500(含傭金)
157
宋刻本
1冊 皮紙
鑒藏印:高山寺(朱) 吐佛(白) 不空庵文庫(朱) 重要美術指定(朱)
提要:此經是一部完整的南宋單刻經,日本高山寺舊藏,行二十一字,每半頁六行,每版三十行,共十二版。皮紙初印,品相極佳。依照中國《文物藏品定級標準》,應屬一級文物,國內已失傳。昭和十一年(1936),此經被日本文部省指定為“重要美術品”,在日本亦屬孤本。這是國內拍場上首次出現(xiàn)的日本舊藏“重要美術品”宋代刻本。
佛教典籍中以“集”命名者頗為少見。作者頤園善熹(1148-1204)是南宋“華嚴四大家”之一師會弟子,他仿效北宋高僧契嵩禪師的《非韓》三十篇,對解空法師的《金剛通論》和《金剛事苑》二書進行批駁,旨在維護華嚴宗第五祖圭峰宗密“禪教并用”的思想。值得一提的是,中國文獻中對高麗國避諱字的最早記載出自《辯非集》。因此這部經具有很高的文史學術價值。
此經卷端鈐“高山寺”朱文印一方,背面墨筆書“十九箱/甲”,與《高山寺圣教目錄》的著錄相吻合。日本高山寺始建于奈良時代(710-794),寺內藏有大量絵畫、典籍、文書等珍貴文物。包括高山寺在內的古都京都文化財已被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遺產。高山寺名稱確立于1206年,《高山寺圣教目錄》成書于1250年,由此推知此經當于1206-1250年間入藏高山寺,此后在寺中保存六百余年之久。
明治時期,此經被佛教學者島田蕃根(1827-1907)收藏,卷首所鈐“吐佛”一印即是其藏章。此后,據《不空庵常住古鈔舊槧錄》載,此經落于寺田望南(1849-1929)手,最后由松田福一郎(1875-?)收藏 ,可謂流傳有序。
大正元年(1912),被整理收入《卍續(xù)藏經》,由京都藏經書院刊行。
島田蕃根(1827-1907),日本明治時代佛教學者,編有《大日本校訂縮刻大蔵經》。與楊仁山、楊守敬有交往。
寺田望南(1849-1929),名宏,字士弘,號望南,日本明治-大正時期漢學家、藏書家。與黃遵憲,王韜等友善。曾參與“皕宋樓”藏書東渡之事。
松田福一郎(1875-?),明治、大正時期著名佛教文物收藏家。神奈川電氣的創(chuàng)始人。著有《古佛像の搜集と鑒定 》等書。其古籍藏品目錄為《不空庵古鈔舊槧錄》,多為戰(zhàn)前的重要美術品。
著錄:
1.《高山寺圣教目錄·第十九甲》,建長二年(1250年),高山寺藏古抄本。
2.《華嚴宗經論章疏目錄》,日本東大寺學僧凝然(1240-1321)著。
3.《增補諸宗章疏錄》,謙順(1740-1812)著。
4.《重要美術品等認定對象目錄》(第二輯)第七頁,第二九〇七號,文部省宗教局保存課,昭和十一年(1936年)九月十二日。
5.《不空葊常住古書古文書目錄》,第21頁,典籍版本第二〇號,昭和18年(1943年)。
6.《不空庵常住古鈔舊槧錄》解題第30頁,圖錄第八七,昭和18年(1943年)。
整理出版: 《卍續(xù)藏經》,經號1014,冊號103,頁碼0892,京都藏經書院,大正元年(1912)。
BIAN FEI JI
Block-printed in the Song Dynasty
1 album
半框:23.7×11cm
開本:31.8×11cm
RMB: 600,000-800,000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fā)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fā)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yè)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yè)、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