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1572
估價RMB: 500,000-800,000
成交價RMB: 575,000(含傭金)
1979—1986年五星牌、飛天牌貴州茅臺酒(地方國營、三大革命、大飛天)
數量:36瓶
度數:約54%
容量:約540ml
重量:1012克,1022克,1081克,1086克,1064克,1082克,1095克,1020克,1157克,1053克,1014克,1058克,1022克,1028克,941克,1043克,1045克,1080克,1105克,1083克,1071克,1060克,1071克,1011克,1066克,1054克,1040克,1058克,1043克,1005克,1069克,1124克,999克,1039克,1047克,1120克
生產日期:1983年3月5日,1985年10月26日,1983年5月10日,1986年7月,1984年11月23日,1979—1986年,1979—1986年,1986年,1979—1986年,1985年8月6日,80年代,80年代,1979年8月13日,1986年10月3日,1985年7月16日,1984年11月24日,1984年9月8日,1983年9月12日,1986年7月2日,1985年1月10日,1979—1986年,1984年11月24日,80年代,1979年1月11日,1982年9月16日,1979—1986年,1979—1986年,1979—1986年,1979—1986年,1979—1986年,1985年9月24日,1986年7月,1984年1月21日,1984年7月19日,80年代,1986年7月5日
說明:“大飛天”茅臺酒是外銷專用酒。“飛天牌”茅臺酒的商標取自敦煌壁畫的飛天圖案,1974—1985年的飛天牌茅臺酒使用容量為540ml的酒瓶,用于外銷的飛天牌茅臺酒是加入陳年老酒精心調制的。“三大革命”茅臺酒瓶身背面的標簽文字有:解放后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開展三大革命運動,不斷地總結傳統經驗,改進技術,提高質量,具有純和濃郁、特殊芳香、味長回甜之獨特風格。“地方國營”茅臺酒酒瓶正面右下角有“地方國營茅臺酒廠出品”的字樣。此標記從1953年使用至1986年。此時的茅臺酒隨著工藝技術的不斷提高,醬香突出,酒體醇厚,回味悠長,為品酒之人所珍愛。
FIVE-STAR OR APSARAS KWEICHOW MOUTAI MADE BETWEEN 1979 AND 1986
RMB: 500,000-800,000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