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1515
估價RMB: 280,000-450,000
成交價RMB: 322,000(含傭金)
17世紀·銅鎏金四世班禪羅桑·卻吉堅贊坐像
17TH CENTURY A GILT-BRONZE FIGURE OF PANCHEN LAMA
高:14.4cm
RMB: 280,000-450,000
四世班禪法名羅桑·確吉堅贊(1570-1662),博學多才,與五世達賴阿旺羅桑嘉措于1642年確立了格魯派在西藏地區政教合一的統治地位。他原是扎什倫布寺的主持,藏巴汗壓制格魯派時四世達賴被害,于是被請到拉薩主持教務。由于他的佛學造詣高深,處事圓融,紛擾局勢終能圓滿解決,并使格魯派成為西藏最大的教派。后來固始汗封他為『班禪博格多』,簡稱班禪,他雖然是第一位被封為班禪者,但一般都往上推三代轉世,認他為四世。五世達賴自幼由他一手調教,達賴長大后他讓政達賴,自己退居扎什倫布寺。自此達賴與班禪互為師徒,而扎什倫布寺就成為班禪的主寺。
從大師樣貌上看,此件作品亦是采用清初開始普遍流行的寫實主義風格。顴骨略高,鼻翼寬大,雙唇偏厚等特征,都是極具個性化的面部特征。右手當胸作說法印,左手于腹前結禪定印托缽,跏趺坐于雙層禪墊上。
參閱圖一:北京匡時2015秋季拍賣會,Lot3848,成交價517500RMB.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