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2575
估價RMB: 18,000-25,000
成交價RMB: 46,000(含傭金)
清·鯉江高司制金士恒刻紫泥巨輪珠壺
款識:鯉江高司(底款);士恒(器身款);□三(把款);金士恒(刻款)
鐫刻:戊寅春三月,鯉江高司翁邀余常滑閱海游山之樂。余乃問其海名,彼曰:“內海”,亦問山名,彼曰:“未得也。”余則嘆之,彼云:“何嘆之乎?”余曰:“尚有千秋蒼松,參天古柏,龍池鳳石,神社亭院,久立在于其山也,何故無名?豈不嘆之乎?”彼云:“山之侯君來一擇名。則來矣,何嘆之無名?今君來而與天同流也。”余觀其山所產,金石美器。即題其山之名曰“金島山”也。而兼“島”“到”之音同,借為兩用矣。光緒四年金士恒題。
盒上書:金士恒急須。
盒內書:松惠庵識。
說明:原配木盒。
鯉江高司是邀請金士恒來到日本傳授技藝之人。一段中日陶藝交流之傳奇軼事由其開啟,此壺為金士恒與鯉江高司合作之器,意義非凡。壺身士恒滿刻精微小字,記述他來到日本的第一年,與鯉江高司在常滑當地閱海游山之趣事,二人論及山海的命名,士恒雅興所致,為山峰取名為“金島山”,與“金到”諧音,紀念當日所到。金士恒的功績,不僅在于其將中國的紫砂技藝傳授予日本,更在于他與日本本土匠人不斷切磋交流,創作出了既不失華夏神韻又適應日式審美的紫砂作品,使紫砂藝術在日本得到了廣泛的傳播。
QING DYNASTY A PURPLE CLAY TEAPOT ENGRAVED BY JIN SHIHENG AND MADE BY KOIE TAKAJI
高7.7cm?長9.5cm
RMB:18,000-25,000
款識簡介:
1. 鯉江高司,日本常滑制陶名工,出身制陶世家。與其子于1878年(即明治十一年)盛情邀請金士恒來到常滑,傳授宜興紫砂制器工藝。
2. 金士恒,字子友,清代光緒年間紫砂名工。光緒四年(1878年,日本明治11年),應日本常滑地區陶工的邀請,和宜興制壺高手吳阿根同往常滑,傳授給鯉江方壽、杉江壽門、伊奈長三等人紫砂“打身筒”制法及陶刻裝飾技法達半年之久,是日本制作宜興風格朱泥茶壺的開始,被日本譽為“陶業祖師”。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