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516
估價RMB: 1,000-3,000
成交價RMB: 11,500(含傭金)
馮其庸(1924~2017)?致劉海粟有關延請其出任紅樓書畫社社長及代擬活動出席人員名單的信札四通
信箋?四通十六頁(帶信封二枚)
說明:劉海粟上款。
此乃馮其庸信札四通十六頁,其中一信作于《紅樓夢學刊》專用稿紙,全信所言三事:一、劉海粟因病未參加東方國際攝影藝術基金會理事會,刊物畫冊將另寄;二、紅樓書畫社擬聘劉海粟為名譽社長;三、詢問劉海粟夏伊喬夫婦是否愿意赴京觀覽新建的大觀園,自當陪同。馮其庸曾任中國紅學會會長、《紅樓夢學刊》主編。馮、劉二人與紅樓夢淵源頗深。?
又馮其庸1988年為求字畫所作之詩稿四頁,贊美劉海粟紅學造詣之廣播深厚,已入癡境。
還有馮氏恭祝劉海粟于北京開辦《劉海粟近作展》的信札一通,信中詢問展址,以期相訪。其發表之《黃山歌》,望劉海粟指正。
另一信則系為劉海粟代擬活動出席人員名單而作。馮氏所擬名單系“聊備補充”,僅供劉海粟參考。其中周揚、賀敬之、馮牧等政府中人未囊括,或由文化部黃鎮部長邀請。《人民日報》編輯姜德明、田鐘洛處馮其庸亦通知妥當。此外,名單中還涉及王朝聞、黃苗子、郁風、蘇一平、顧頡剛、俞平伯、趙樸初、李一氓、胡績偉、英韜、楊錫光、胡沙、馬沛文、陳荒煤、吳壽昌、孔羅蓀、謝承旺、江育生、范用、史樹青、沈從文、啟功、曾濤、穆青、謝國楨、楊向奎等人。
又馮其庸1988年為求字畫所作之詩稿四頁,贊美劉海粟紅學造詣之廣播深厚,已入癡境。
另有馮氏恭祝劉海粟于北京開辦《劉海粟近作展》的信札一通,信中詢問展址,以期相訪。其發表之《黃山歌》,望劉海粟指正。
FENG QIYONG AUTOGRAPH LETTERS SIGNED TO LIU HAISU ABOUT ASKING LIU TO BE THE PRESIDENT OF HONGLOU PAINTING AND CALLIGRAPHY SOCIETY, ETC.
Sixteen pages
Note: Dedicated to Liu Haisu.
尺寸不一??
RMB: 1,000-3,000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