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814
估價RMB: 50,000-70,000
成交價RMB: 115,000(含傭金)
814
張?謇(1853~1926)、汪鳴鑾(1839~1907)、戴鴻慈(1853~1910)、周?馥(1837~1921)、那?桐(1856~1925)、俞廉三(1841~1912)、李葆恂(1859~1915)?致端方有關清末內外時局的重要信札冊
紙本?冊頁(共二十四頁)
識文:文略。
說明:端方上款。
此為周馥、汪鳴鑾、戴鴻慈、張謇、那桐、俞廉三、李葆恂等清末重臣信札一冊,計有9通24頁,圍繞預備立憲、袁世凱隱退、孫中山革命等有關清末內外時局的諸重大歷史事件而作。并涉及慈禧、光緒、奕劻(慶邸)、溥倫(倫貝子)、沈家本(子惇)、李經羲(仲帥)、鐵良(寶臣)、趙爾巽(次珊)、許鼎霖(九香)、羅惇?(季孺)、汪鳴鎏、汪原懋、梁鼎芬(節廠)、王豐鎬(省山)、徐思允(裕齋)、徐紹楨、吳學廉、陳維彥、方耀、鄭紹忠、李定明、譚鑫培等。
信札具體包括戴鴻慈1通5頁、俞廉三1通5頁、周馥2通4頁、李葆恂2通5頁、汪鳴鑾1通2頁、那桐1通2頁、張謇1通1頁。
按語:戴鴻慈信中言“江南賴公保障”,可知此信作于端方由兩江總督調任直隸總督之前,即1909年1月24日。如此,則信中談到“項城退后,朝局如常”尚在袁世凱被解職之初。
周馥二通約作于周馥兩廣總督任內,即1906至1907年。1906年7月,周馥以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調任閩浙總督,旋即上諭補調兩廣總督。同年12月初,萍瀏醴起義爆發。時任兩江總督的端方在接到軍機處電報后即派曾在江西統兵、熟悉萍鄉一帶情況的統制官徐紹楨遵陸前進,相機堵剿。及至寫信之時,“萍鄉匪徒四竄”,“長江一帶未可一日松勁”。同樣在此時,以孫中山為領導的反清革命團體在粵活動愈發頻繁,周馥“奉旨嚴拏逆黨”,即信中所及“港澳盜會各匪出沒無常,月擒數百殺之,亦不知懼,孫汶余黨間在其中”。及至1907年,朝中傳聞“某樞奏廣東匪多,周某年衰,恐精力不及,可以某某代之”,未久周馥回籍就醫,端方繼其任。
俞廉三信中,屢及資政院,其作為未來設立議會的準備,系清末預備立憲一項最重要的內容,初由1906年考政回國的端方奏議。經慶親王奕劻等支持,清廷于1907年8月下詔設立資政院,并任命溥倫為總裁,會同軍機大臣擬定院章。信中述及“資政院規章初因倫貝子東渡稍稽……近甫開議……因是日慶邸未到,故未能定議,大約年內外必可發表也”。查資政院院章在1908年公布,結合李經羲1907年病免,則此信當作于1908年農歷新年左右。所及館指修訂法律館。清末官制改革后,刑部改為法部,刑部律例館改名法律館,兩處仍由原刑部侍郎沈家本兼管。后因沈家本改任大理院正卿,法部無職,法律館便失去依恃。1907 年,沈家本、俞廉三聯名上疏奏請重組修訂法律館,其陳述理由有“參考各國成法必先調查也”,以是俞氏信中提及“館員多取材法部大理院,慎選東西洋畢業學生”,并稱“惟有率同奉派外員勤加討論,或者與鄰邦法典不致顯相刺謬耳”。
張謇信中所及“合議會議”,或指預備立憲公會。預備立憲公會系清末成立最早、規模最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立憲團體。1905年,清政府為緩和時局,被迫接受張謇等人的建議,派端方等五大臣出國考察憲政,并與次年6月宣布“預備仿行憲政”。張謇大受鼓舞,遂聯合江浙閩三省商學兩界二百余人在上海成立預備立憲公會,擁護清政府“預備立憲”。據《張謇日記》,1906年,張氏與鄭孝胥合議預備立憲公會的章程。
那桐信中提及“外部備員,毫無建樹,東事益迫,日見其難”,當指日本在東三省的侵略進逼態勢。信中有“湘疆雖要,然地小不足以回旋,兩江一席,舍公其誰耶?”之言,可知其時端方仍在湘任。查端方于1904年移撫湖南,1906年乃繼周馥兩江總督任,故此信約作于1906年前后。
李葆恂二通,高度評價曹望憘拓片,謂“其畫象當為北碑之冠,書法則《刁遵》《崔敬邕》之流亞也”,且得知該“原石出售”,頗“為之動心”。該石曾由陳介祺舊藏,1921年被售予法國巴黎博物館。
ZHANG JIAN, WANG MINGLUAN, DAI HONGCI, ZHOU FU, NA TONG, YU LIANSAN AND LI BAOXUN IMPORTANT LETTERS
Ink on paper, album (twenty-four pages)
Note: Dedicated to Duan Fang.
32×18cm(冊頁尺寸)
RMB: 50,000-70,000
作者簡介:1. 張謇(1853~1926),字季直,號嗇翁,別署嗇庵、處默、煙波釣叟,江蘇南通人。光緒二十年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擅書法,學顏、歐。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曾劾李鴻章妥協。后返里興辦實業。辛亥革命時期曾任南京臨時政府實業總長、北京政府農商總長。
2. 汪鳴鑾(1839~1907),字柳門,號郋亭,室名能自強齋、萬宜樓,浙江杭州人。同治四年進士。累官吏部侍郎。因反對慈禧太后干政被革職。主講杭州詁經書院。精小學。夫人為吳大澂之妹。
3. 戴鴻慈(1853~1910),字光孺,號少懷,晚號毅庵,廣東廣州府南海縣(今佛山市南海區)人。清末出國考察五大臣之一,近代中國第一位司法部長。戴鴻慈身歷咸豐、同治、光緒、宣統四朝,官至禮部尚書、法部尚書、軍機大臣、協辦大學士,正一品官階,是清末一品重臣,是清朝二百多年廣東省籍任職最高的官員。
4. 俞廉三(1841~1912),字廙軒,又作廙仙,浙江紹興人。初任翼寧道員,后任湖南按察使、巡撫,山西布政使。曾襄助陳寶箴推行新政。
5. 周馥(1837~1921),字玉山,號蘭溪,謚愨慎,安徽建德(今東至)人,清末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甲午戰爭時為前敵營務處總理,后期洋務運動實際上的操盤手。其子周學熙為山東大學堂首任校長,其女嫁給袁世凱的八兒子袁克珍。李鴻章幕僚,曾積極籌劃建立北洋海軍事宜,與丁汝昌等議定北洋海軍章程,創辦中國第一所武備學堂天津武備學堂等。
6. 葉赫那拉·那桐(1856~1925),字琴軒,一字鳳樓,葉赫那拉氏,滿洲鑲黃旗人,晚清“旗下三才子”之一,戶部尚書、外務部尚書、總理衙門大臣、軍機大臣、內閣協理大臣等。八國聯軍侵華,充任留京辦事大臣,隨奕劻、李鴻章與聯軍議和,簽訂《辛丑條約》。另曾為清華大學題名“清華園”。著有《那桐日記》。
7. 李葆恂(1859~1915),原名恂,字寶卿,號文石,又號猛盦,別號紅螺山人,遼寧義縣人。辛亥后改名理,字寒石、號鳧翁,孤笑老人,室名有益無益齋、紅螺山館,官江蘇候補道。精鑒別,為端方所重。工詩善畫,著有《海琳所見書畫錄》。
上款簡介:端方(1861~1911),姓托忒克,滿洲正白旗人,亦署浭陽(今河北豐潤)人,寄籍嘉興。本漢人,姓陶,字午橋,號午亭、陶齋,別號浭陽漁父,室名歸來庵、四鐘山房,謚號忠敏。官至直隸總督。工書法,精鑒賞,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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