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4131
估價RMB: 12,000–18,000
成交價RMB: 40,250(含傭金)
清末民國?范靜安制陳少云刻范莊農家款紫泥漢君壺
款識:靜安(蓋款);范莊農家(底款);少云(刻款)
鐫刻:采自云深。陳氏。大吉羊宜用。漢大吉羊洗文。鴻圖陳少云刻。
說明:漢君壺源于曼生扁石壺之式,器型與曼生扁壺相仿,后經紫砂藝人不斷改進,至清末民初時形成平蓋漢君壺的經典樣式。此壺以細膩紫泥制成,包漿瑩瑩,體胎薄厚均勻一致,腰部呈折帶狀,腹下與肩同收,圈把玲瓏,彎折成環。平蓋上搭橋鈕,細微之中見神韻。壺身上鐫刻滿布,“采自云深。陳氏。大吉羊宜用。漢大吉羊洗文。鴻圖陳少云刻。”“大吉羊”出自漢代銘文,古代“羊”、“祥”二字通假,故吉禮用之。兩處落款“陳氏”、“陳少云”,嘗見有民國紫砂傳器落“少云”款,另有與范靜安合作制壺者落“少云”款,并未見有落此款之姓氏,故可知少云其人姓“陳”,此壺亦有重要史料價值。
LATE QING DYNASTY-REPUBLIC OF CHINA PERIOD A PURPLE CLAY TEAPOT WITH ‘FANZHUANG NONGJIA’ MARK ENGRAVED BY CHEN SHAOYUN AND MADE BY FAN JINGNONG
6.8×17.5cm
RMB:12,000–18,000
款識簡介:1. 靜安,即范靜安,清末民初宜興紫砂制壺藝人。生卒不詳。靜安所制砂壺蓋鈐“靜安”印,底鈐“范莊農家”章。據考,“范莊農家”為宜興西望墟鄉間制壺藝人閑章,該莊村民,大多為范姓,家家制壺。范靜安可能即為西望墟鄉人,為該村專業制壺藝人。
2. 陳少云,清末民國時期紫砂藝人,刀法流利,擅刻繪。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