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399
估價RMB: 150,000-250,000
成交價RMB: 299,000(含傭金)
紙本 冊頁(共二十三頁)
識文:1. 讓之大弟足下,月前寄海上爭坐冊尾皆請作跋語……廿一日,愚兄包世臣頓首。
2. 熙載仁弟足下,少涂來,述足下時時出署就作字畫常至十數幅,然亦須節勞于豫……十一月朔,世臣手具。
3. 熙翁足下別來歷三時矣,每望惠臨得書,知不能脫然遠出快甚,然世臣不能辭其責也……三月三日,世臣頓首。
4. 昨走公館不值,為悵……熙載大弟文安,五月十四日,世臣頓首。
5. 熙載吾弟足下,廿三日舟子遞到手書……廿五日,世臣頓首。
6.熙翁足下,盧卿未得手書……目病不能成字可想也,世臣手具。
7. 司翁、熙翁兩弟先生,乞知阿題回接閱手翰……十月十九日,制世臣頓首。
8.熙載一弟足下,別后由信船,字可大正書兩幅……諸友同好,十一月十九,世臣頓首。
9. 熙載吾弟閣下,帖能到手希見示……即侯文祺,不具。廿二日,世臣頓首。
10. 熙載吾弟日佳,初六日望移至,有小小筆墨奉題,大約須半日許,早臨為幸……初四日,世臣頓首。
11. 熙翁足下真州想已過冀,仰翁想同回……世臣頓首。
簽條:安吳尺牘。頤庵收弆,景桂署簽。鈐印:清秘(朱)
說明:吳熙載上款。
本拍品計有包世臣致吳熙載信札十一通二十二頁。附致頤庵信札一通一頁。
信札中主要內容分為三個方面:其一為包世臣在信中所體現的與吳熙載亦師亦友的關系。上款從“讓之大弟足下”到“熙翁”,足見包世臣作為授業恩師對于吳熙載的親近喜愛之情。信中提及包世臣所作書法爭坐冊請吳熙載題跋,替友人向吳求字,以及刻書求助之事。 “有小小筆墨奉題,大約須半日許,早臨為幸”,并提醒吳熙載每次外出所作字畫數量太大,要注意節勞,也從側面突顯出其字畫在當時之供不應求。
其二包世臣交代其作為文人的日常生活,包世臣書法文章皆為嘉道間巨擘,信中即記載其作姚烈婦楊氏傳、孟開尊人紀三先兄古木學庸說序等文章(文稿參見西泠印社2014年秋季中國書畫古代作品專場1211號包世臣手書文稿四冊),除此之外,包世臣為石鼓文作跋、刻書修志等事在信中均有提及。
其三為包世臣之身體狀況。“近日坐稍久則腰背皆疼,夜中罕能睡熟,唯閉目朦朧而已,目力益不支,足力以三里為遠”,“病劇時至不能進食者幾十日”。可見包世臣在病痛難熬的境地艱難治學,殊為可貴。
BAO SHICHEN LETTER ALBUM
Ink on paper, album (twenty-three pages)
Note: Dedicated to Wu Xizai.
22×11.5cm×23
RMB: 150,000-250,000
作者簡介:包世臣(1775~1855),字慎伯,一字誠伯,號倦翁、慎齋、小倦游閣外史,安徽涇縣人。1810年移家揚州。嘉慶十三年舉人。工書法、篆刻,為鄧石如入室弟子,得鄧派真傳,尤精行、草、隸書,為時所重。
上款簡介:吳熙載(1799~1870),初名廷揚,字熙載,五十歲后以字行,改字讓之,號晚敩居士、攘之、攘翁,江蘇儀征人。諸生,包世臣入室弟子。善各體書,尤工篆、隸。篆刻自成面目。余事作寫意設色花卉,亦風韻絕俗。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