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3481
估價RMB: 100,000-200,000
成交價RMB: 126,500(含傭金)
余東璇 王伯元舊藏裝飾藝術時期(ArtDeco)金鑲藍寶石戒指手鏈耳環胸針五件套
18K白金鑲藍寶石裝飾藝術時期風格五件套,配鑲鉆石作點綴,做工精致復古,四顆主石約在40至80分之間。該時期起源于1925年,回紋曲線線條、金字塔造型等埃及元素被運用在設計當中,對稱特色和新型工藝為該時期特色。戒指戒圈尺寸13,重約3.54克。手鏈長約18cm,重約11.12克。耳環尺寸約54.8×9.4mm,重約7.29克。胸針尺寸約63.4×13.5mm,重約6.31克。
說明:本拍品為曾新加坡首富余東璇夫婦舊藏。
A SUITE OF ART DECO SAPPHIRE RING, BRACELET, EARRINGS AND BROOCH JEWELRY SET
Consisting of a ring set with a sapphire, ring size: 13; a bracelet, weighing 11.12 grams; a pair of earrings, measuring 54.8×9.4mm; a brooch, measuring 63.4×13.5mm.
Provenance: Previously collected by Yu Dongxuan and his wife.
此套首飾含手鏈、胸針、耳飾、戒指,為余東璇夫婦舊物。余東璇挑選藍寶石后贈送愛妻,余太太廖正親自設計,式樣為上世紀三十年代流行的ArtDeco裝飾藝術鳳格。1936年,余氏夫婦在香港半山新宅落成合影時,廖女士即佩戴此套首飾。余家30年代遷至香港定居,有眾多商業地產及豪華別墅。至1932年,余東旋在香港已擁有約100塊地皮。隨著世界經濟蕭條,他又趁低吸納,買入近300塊地,全部位于中區、跑馬地、淺水灣等處。余東璇義助年輕的邵逸夫50萬銀元到香港開創邵氏影業帝國,至今傳為美談。此后邵逸夫聯合其子余經緯等,又創辦了香港無線電視TVB。這套首飾后歸余東璇之女,即上海灘“金子大王”王伯元之兒媳。
余東璇(1877-1941),曾經聞名遐邇的新加坡首富,新加坡有以之命名的道路。他繼承父業,將生意遍布東南亞,涉及礦山、銀行、地產、橡膠、藥業、影視等。1941去逝時諶稱亞洲首富,五十年后會計事務所才完成全部資產清理。
王伯元(1893-1977)名懷忠,浙江慈溪人。少時早慧擅長心算,14歲時進金號當學徒,23歲時被聘為涵恒金號的經理,后任天昌祥金號副經理。民國10年創辦裕發永金號,自任經理,入股多家金號。因在標金買賣中,判斷行市準確,手法不凡,成為巨富,被譽為“金子大王”。其巨額資財投有錢莊、銀行、銀公司、保險公司和工廠等。王伯元教子有方,兒子均畢業于美國著名大學,在上海有一門四子偕博士的美譽。王家與余家結親,這套首飾成為兩家子女的家族珍藏。
RMB:100,000-200,000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