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65
估價RMB: 4,000-6,000
成交價RMB: 43,700(含傭金)
信箋三通四頁、畫心一幀、照片一幀
1979、1980年作
說明:廖靜文上款及舊藏。
徐悲鴻在南洋時期即與陳之初交好,而黃養(yǎng)輝是其學生及秘書。
陳之初信使用“香雪莊”信箋,提及收到“小鴻世兄畫馬一幅”,小鴻即徐悲鴻幼子徐慶平。徐慶平受父親影響擅長畫馬,陳之初認為其筆法“酷似悲鴻先生”,并提及“擬購贈手表三只”。黃養(yǎng)輝在信中與廖靜文確認徐悲鴻紀錄片的電視拍攝和時間,提及徐慶平、徐芳芳,以及徐悲鴻侄女徐詠雪。信中一并提及當年《天安門詩抄》書法展覽,并請廖靜文以徐悲鴻畫體作書。
本標的中廖靜文信稿一頁,約寫于六十年代初,上款人為時中宣部及文化部副部長林默涵,提及徐悲鴻與周恩來會談,及文化部教育司司長王子誠。廖靜文在信中激烈反對劉海粟出任上海工藝美術學院院長。可見徐悲鴻去世后,二位大師舊怨仍未解。
另有書法一幀,及徐悲鴻舊照一幀,上有廖靜文題字“悲鴻”。
HUANG YANGHUI, CHEN ZHICHU AND LIAO JINGWEN LETTER, CALLIGRAPHY AND PHOTO
Four pages, one piece of calligraphy and one photo
Dated 1979 and 1980
Note: Dedicated to Liao Jingwen.
Provenance: Previously collected by Liao Jingwen.
44×35cm 29×19cm×2
44×23.5cm 29.5×19cm 6.5×5.5cm
RMB: 4,000-6,000
作者簡介:1. 陳之初(1911~1983),原名兆藩,號香雪齋主,潮安人。出身于新加坡,經(jīng)營土產(chǎn)、樹膠,以胡椒最為大宗,有“胡椒大王”之美譽。嗜好文物,收藏甚豐,有“東南亞最大收藏家”之譽。
2. 黃養(yǎng)輝(1911~2001),江蘇無錫人。1930年師從徐悲鴻,任其秘書。1942年后歷任中國美術學院副研究員兼秘書、國立北平藝專教授、蘇州美專教授。建國后為江蘇省國畫院畫師、教授等職。著名畫家。
3. 廖靜文(1923~2015),湖南長沙人。1945年與徐悲鴻結婚,1953年至1956年就讀于北京大學。1957年任徐悲鴻紀念館館長。著有《徐悲鴻一生》。
西泠拍賣網(wǎng)上刊載的所有內(nèi)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nèi)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chǎn)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jīng)西泠拍賣網(wǎng)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fā)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wǎng)的局部或全部的內(nèi)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wǎng)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wǎng)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jīng)本網(wǎng)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jīng)銷、轉儲、發(fā)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wǎng)站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jīng)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wǎng)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yè)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yè)、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wǎng)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wǎng)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