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102
估價RMB: 60,000-80,000
成交價RMB: 123,200(含傭金)
蔣 超(1624~1673) 草書王羲之敬祖帖
綾本 立軸
識文: 敬祖日夕還山陰,與嚴使君知聞頗多歲月。今屬天寒,擬適遠,為當奈何。爾豈不念姊,遠路不能追求耳。奉別告承安和慶慰。極冷,不審尊體何如。遲別問。
款識:臨似成翁先生,華陽弟蔣超。
鈐印:蔣超之印(白) 朱陵蔣青霞真人之后(朱)
說明: 清順治四年,二十三歲蔣超以一甲第三名榮登皇榜,欽點探花及第。蔣超澹泊仕途,性喜佛學,后蒙恩以病告退。行游奇山秀水,拜佛參禪,后入峨眉伏虎寺,十五載修纂《峨眉志馀》名著。積勞成疾,清康熙二十二年溘然長逝。蔣超素有江南才子之稱,以文章道德名世,書法作品傳世極少,此幀更為珍貴。
JIANG CHAO CALLIGRAPHY AFTER HUANG XIZHI’S HANDWRITING IN CURSIVE SCRIPT
Ink on silk, hanging scroll
199×50cm
RMB: 60,000-80,000
作者簡介: 蔣超,字虎臣,號綏庵,又號華陽山人,江蘇金壇人。順治四年探花,授編修, 官至修撰。康熙十二年直隸學政,順治八年浙江鄉試主考。工書法詩文,著有《綏庵集》、《峨眉山志》。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