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575
估價RMB: 80,000-100,000
成交價RMB: --
翁方綱論《化度寺》等碑帖信札冊
清寫本
4通6頁?紙本
鑒藏?。捍蠹椋ㄖ欤?br>識文:1. 繆氏真本不輕出以示人,宋芝山云必能借看。芝山云吳門尚有大字本,(云有二寸大字,此語恐未可信。)欲攜此往彼對之,因未肯,付其帶去。今有芝山令弟蹔留京,欲將此本用油紙鉤摹一本,于冬末帶去印證。再用紅筆細注其同異于旁,(舊摹起六一之小字本,已交芝山帶去。)此次一對證則此碑明白矣…方綱頓首,八月廿四日。
???2. 《磚塔銘》竟是翻本,卻自□可備看也。《化度》是國初翻刻(以長洲章氏本合值石本同摹翻者)(今又有重翻者矣),若價不甚貴,卻可買之…方綱頓首。
???3. 昨晚小兄于篋底撿得三龕記拓本,今奉上。然似乎后尾少一二行矣。留作副本,對看亦妙…弟方綱頓首。
???4. 此非鼎帖也。前后偽刻鼎帖首尾,以冒充入耳。然實皆舊刻。弟處亦皆有之。蓋雜取舊刻湊入者,不能一一指其所自來矣…方綱便紙。
提要:拍品內收翁方綱致友人信札4通,均為《翁方綱年譜》及《翁方綱題跋手札集錄》所未載。提及托友人宋芝山校碑之事,及《磚塔銘》、《化度寺》、《鼎帖》之真偽辨析,足見其學術之嚴謹,亦是翁氏金石交誼之體現。
翁方綱(1733~1818),字正三,一字忠敘,號覃溪、蘇齋、彝齋,北京人。乾隆十七年進士,授編修,累官國子監司業、禮部侍郎、內閣學士、鴻臚寺卿、內閣侍讀學士。精鑒賞,富藏書。金石、譜錄、書畫、詞章之學冠絕一時。尤精書法,與劉墉、梁同書、王文治并稱為“翁劉梁王”四大家。
WENG FANGGANG?LETTERS ABOUT RUBBINGS INCLUDING HUA DU SI, ETC.
Manuscript in Qing Dynasty
6 pages?
開本:23.5×13.5cm
RMB: 80,000-100,000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