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錄號: 2401
估價RMB: 10,000-20,000
成交價RMB: 52,900(含傭金)
識文:風流自過張思曼,文頌多如高達夫。
款識:幼竹仁兄大人屬。梅調鼎。
鈐印:調鼎長壽(白);友竹(朱)
說明:張思曼,為南北朝時期張緒,其字思曼,吳郡吳縣(今蘇州)人。張緒風流,乃稱頌其風神脫俗,儀態(tài)不凡。唐·鄭谷《寄左省韋起居序》詩:“風神何蘊藉,張緒正當年。”高達夫為唐代著名詩人高適,其字仲武,號達夫。
MEI TIAODING SEVEN-CHARACTER COUPLET IN RUNNING SCRIPT
Ink on paper, couplet
Dated late Qing Dynasty
128×28.3cm×2
RMB:10,000-20,000
款識簡介:梅調鼎(1839-1906),字友竹,晚號赧翁,慈溪人(今江北區(qū)慈城鎮(zhèn))。梅氏書法在浙東沿海地區(qū)聲譽極高,名聲更是遠播海外,日本書壇稱其為“清代王羲之”。晚年梅氏創(chuàng)浙寧玉成窯,將其書法成就與紫砂陶藝相結合,開創(chuàng)了繼曼生彭年后又一文人與紫砂藝人合作制器的高潮,影響甚遠。
西泠拍賣網上刊載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西泠拍賣網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fā)行、播送、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的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本網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銷、轉儲、發(fā)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yè)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yè)、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